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3.负责学校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的联络,项目协议的起草、协商、签订和执行。
4.负责国际交流相关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
5.负责审核教职工因公出国任务,申办出国任务批件和公务普通护照,协助办理签证。
6.负责语言类外教的选聘,协助做好其管理和教研工作。
7.负责外国专家学者来访的报批,协调相关接待、交流与合作事项。
8.协助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学校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3.负责建立和加强与港澳台高校、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4.为各单位与港澳台开展教学研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和服务。
5.办理教职工和学生因公赴港澳台以及邀请港澳台人员来校相关手续。
6.负责接待港澳台人员来访的报批,协调相关接待、交流与合作事项。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国际学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来华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学校国际化教育事业的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3.负责国际教育相关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
4.负责来国际教育的招生宣传、学籍管理等相关工作。
5负责国际教育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6.负责来华国际教育学生涉外手续的办理工作。
7.协调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做好国际学生服务、培养和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